申領結婚證書
步驟
- 結婚申請:申請雙方必需出席遞交申請表。
- 出生證明書及護照:申請雙方必需遞交由 Office of Vital Statistics or Registrant 所簽發之出生證明書。如出生證明書是由其他國家之語言所簽發,該出生證明書需交由官方認可的翻譯員翻譯。洗禮或醫院證書概不接受。
- 領養書:如適用。
- 入籍證書:如其中一方申請者為美國入籍公民,則必需遞交入籍證書。
- 外來國家:如其中一方申請者在外國出生而其父母為美國公民,他需呈交 Department of State Certification of Birth Abroad。
- 出生證明或家庭註冊:如其中一方的祖籍並非美國,必需遞交具法律效力的英文出生證明或家庭註冊以及申請者現屬之國家護照。非美國公民亦需呈交一份由公証人核實的宣誓書 (notarized affidavit),宣誓書必須詳細列明申請者之全名、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居往地點、婚姻狀況、以及雙方父母的全名。
- 最後一次的離婚證明,配偶之死亡證明或婚姻無效證明之正本 (如適用):如申請者在是次結婚之前曾離婚,喪偶或婚姻無效者,必需遞交最後一次的離婚證明,配偶之死亡證明或婚姻無效證明正本。相片或影印本概不接受。
- 保留未婚前之名字:如女性申請者欲保留未婚前之姓氏,申請者必需提交一式三份的宣誓書,並列明保留未婚前之姓氏的原因。
- 費用:申請結婚證書費用為 50 美元,如結婚證書未被簽發,此項款項概不退還。
- 等候時間:申請者將在遞交申請書後五個工作天獲發結婚証書。申請者亦可在宣誓書中同時要求省去五天法定等候時間。成功申請者則需額外繳付附加費 30 美金。
- 未成年申請人:如申請者年齡為 18 歲以下必須獲法院指令,並且由父母或監護人許可下,才可以結婚,填寫申請表前必需有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及法院指令方可申請。
有關政府機構及聯絡資料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and Social Services
Guam's Office of Vital Statistics
官方網站:https://dphss.guam.gov/office-of-vital-statistics/
連絡信箱: